中(zhong)共(gong)中(zhong)央宣傳部3月24日公開發布中(zhong)國(guo)共(gong)產黨成(cheng)立100周(zhou)年(nian)慶(qing)祝活動標(biao)識(shi)。
活(huo)動(dong)標識由黨徽、數字“100”“1921”“2021”和光芒線組成,生動(dong)展現中國共產(chan)黨團結帶(dai)領中國人民不忘初(chu)心(xin)、牢記使命、艱苦奮斗的百年光輝歷程。
數字“100”構成(cheng)標(biao)識基(ji)本造(zao)型,“1”以100度仰角(jiao)呈現,寓意(yi)以習(xi)近平(ping)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(yang)團結帶領全(quan)黨全(quan)軍全(quan)國各族人民在(zai)前進道路(lu)上不斷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。
黨徽位于標識左上方(fang),寓意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(de)領導下同(tong)心同(tong)德、砥礪前行,不斷創造(zao)新的(de)人間奇(qi)跡。
56根光芒線將數字“100”連接成一個有機整體(ti),展示中(zhong)國共產(chan)黨是中(zhong)國工人階級(ji)的(de)先鋒隊(dui),同時是中(zhong)國人民(min)和(he)中(zhong)華民(min)族的(de)先鋒隊(dui),寓(yu)意奮進之(zhi)光照耀中(zhong)華大地、照亮未來之(zhi)路(lu)。
嵌入數字“1921”代(dai)表100年前中(zhong)國(guo)共產黨(dang)的創(chuang)始(shi),“2021”代(dai)表中(zhong)國(guo)共產黨(dang)團結帶領中(zhong)國(guo)人民實(shi)現第一個(ge)百年奮(fen)斗(dou)目標、開啟第二個(ge)百年奮(fen)斗(dou)目標,兩個(ge)圓形(xing)寓意黨(dang)和(he)國(guo)家事業(ye)猶如滾滾歷史車輪(lun),勢不可擋(dang),勇(yong)往直前。
活(huo)動標識可廣泛用(yong)于各(ge)地區各(ge)部門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(zhou)年活(huo)動環(huan)境布置和群眾性主題宣(xuan)傳教育活(huo)動用(yong)品(pin)制(zhi)作。
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(zhu)活動(dong)標識使(shi)用說明
此標識為中(zhong)國(guo)共(gong)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(zhu)活動的唯(wei)一指定(ding)標識。
一、使用(yong)范圍
1.用于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活動及其他有關活動。
2.用于(yu)慶祝(zhu)活動環(huan)境布置和請柬、證(zheng)件、須知、簽(qian)到簿等用品的制作。
3.用(yong)于群眾性主題教育活動的背景(jing)板、標牌、彩旗、遮(zhe)陽傘、遮(zhe)陽帽、手提袋、文化衫等的制作。
4.用于新聞報道專題專欄、專題網(wang)頁和宣(xuan)傳(chuan)品、宣(xuan)傳(chuan)折頁、宣(xuan)傳(chuan)標語(yu)、公益廣告、招貼畫等的制作。
5.用于制作慶祝(zhu)活動(dong)徽章、即時貼(tie)、胸牌、臂章等,供群眾佩(pei)戴留念。
二、使(shi)用要求
1.慶(qing)祝活動標(biao)識使用應(ying)當嚴(yan)肅(su)、莊重,不得任意修改、變(bian)形或變(bian)色,不能因放大或縮小破壞標(biao)識的完整性。
2.慶(qing)祝活(huo)動(dong)標識不得用(yong)于(yu)(yu)商業廣告、制作商標或其他(ta)任何商業性(xing)用(yong)途,不得用(yong)于(yu)(yu)私人慶(qing)典和吊唁(yan)活(huo)動(dong)。
3.以慶(qing)祝(zhu)活動標識為(wei)元素制作的用品,要(yao)與慶(qing)祝(zhu)中國共(gong)產黨(dang)成立(li)100周年主題密切相關,不得(de)亂用、濫用。
4.慶祝活動標(biao)識(shi)使用要結(jie)合實際、因(yin)時因(yin)地而異,妥善把握與周邊環境關系(xi),注重整(zheng)體效果,既要有利于(yu)營造(zao)濃厚社會氛圍,也要注意(yi)不(bu)能破壞現(xian)有人文自然(ran)景觀,確保與城鄉環境面貌協調統一。
三、使(shi)用管理
1.慶祝活動標識所有權屬于中共中央宣傳部(bu)。
2.市(shi)場監(jian)督(du)管理(li)部(bu)門要(yao)做(zuo)好慶祝活(huo)動標(biao)識的商標(biao)注冊管理(li)工(gong)作(zuo),防止標(biao)識被商業(ye)注冊,要(yao)加(jia)強標(biao)識使用(yong)的市(shi)場監(jian)督(du)和管理(li)。
3.各地區各部門要對轄區內和主(zhu)管主(zhu)辦的活動進行監督,對不按要求使用標識等(deng)問題及時采(cai)取針對性措施予以整治。
中共(gong)中央宣傳(chuan)部
2021年3月24日
來(lai)源(yuan):新(xin)華網